• 主辦單位:DSC鑽石服務中心
  • 活動主題:「一克拉的鑽石,100分的心意」部落格徵文活動
  • 獎項說明:
  • 撰寫部落格:
    • 2010/1/3前,在自己的部落格中發表愛的故事並於活動網頁完成投稿及回報。
    • 字數限制於500字以上。
    • 每人可發表文章上限為2篇,組別分為:伴侶組及家人組
      *伴侶組:您與情人、伴侶之間愛的故事。
      *家人組:您與父母、子女之間愛的故事。
    • 經DSC評審團評選為第一名者,即可獲得裸鑽(市價NT$300,000元),配上DSC專屬設計師依照您愛的故事,量身設計的戒台,打造專屬於您獨一無二的鑽石戒指。
    • 評選標準:
      (1) 故事性:60%
      (2) 商業販售可行性:30%
      (3) 設計理念:10%
    • 活動期間榮獲網友票選第一名,即可獲得銀飾對戒一組(市價NT$3600元)。
  • 張貼廣告貼紙:
    • 2009/12/15~2010/1/10索取閃亮鑽石貼紙放置於部落格中。
    • 回報張貼網址及個人基本資料。
    • 活動期間內完成回報的網友,抽出一位可獲得銀飾對戒一組(市價NT$3600元)。
  • 應援投票:
    • 於2010/1/4~2010/1/10投票期間內,參與投票就有機會獲得銀飾對戒一組。
    • 每人每小時限投一票。
    • 活動期間內參與投票網友,抽出一位可獲得銀飾對戒一組(市價NT$3600元)。
  • 徵稿日期:2009/12/15~2010/1/3
  • 投票日期:2010/1/4~2010/1/10
  • 得獎名單公佈:2010/1/13

請遵守以下注意事項,若有違反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

  • 部落格文章需張貼至活動結束。
  • 請確保閃亮鑽石貼紙於部落格中完整成現,並放置至本活動結束後。
  • 榮獲DSC評審團獎項者,需配合新聞採訪、公關媒體活動與一切義務。
  • 每人每小時僅可針對每件作品投一票,若違反上述規定,或以不實方法惡意灌票者,經查證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  • 參賽者需提供正確聯繫資料。得獎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方式聯絡得獎者,若無法與參賽者取得聯繫,則主辦單位有權決定遞補人選。
  • 參賽者需填寫正確的個人身份資料,並於得獎後出示個人身份證件,經核對非為本人或個人資料有誤者,將取消得獎資格,由主辦單位決定遞補人選。
  • 若獎項金額超過20,001(含)元以上,獲獎者需自行負擔10% 中獎所得稅。
  • 本活動之所有獎項,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  • 為鼓勵參加投稿網友,除評審團獎項外,其三項獎項無法重覆獲得,若有重覆狀況,則由第二順位遞補。
  • 每件參賽之文字、圖片均為參賽者提供,若經檢舉為抄襲或是節錄他人作品,一經查證則取消參賽資格,同時相關刑責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  •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、澎、金、馬之網友參與。
  • 獲選之愛的故事及相關圖片,參賽者無條件提供DSC於大眾傳媒(平面、雜誌、印刷…)宣傳使用;並授權DSC依據實際需求潤飾文字…等作業。
  •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DSC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。
  • DSC鑽石服務中心擁有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,無須事前通知,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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